本公司全力支持对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实施的“极限化违禁词”相关规定,且已竭力规避使用相关“违禁词”(如最佳丶顶级)等极限化词汇。如果还有“极限化违禁词”用在本公司网页内,本公司申明其全部失效。
本条新闻已经置顶显示,所有访问本公司网页的人员、客户均表示默认此内容,不支持任何发来以“极限用语、极限词、广告违禁词”等为借口或理由来投诉我公司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或《新广告法》等相关法律,以及以此来索要赔偿等的恶意行为!
本公司已对本网站及其内容进行了全面的排查与清理,如仍有极限用语残留,请直接默认其无效,并请及时联系本公司进行更改,感谢你的配合和支持,谢谢!